2020年1月10日贵院裁定受理乳山乳华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或乳华纸业”)破产清算;2020年1月14日,贵院指定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乳华纸业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破产受理后,李宁等12名职工向管理人提供了申报材料,要求管理人确认劳动关系时间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管理人就申报材料核实了财务账簿及相关人员,对该12名职工债权进行了审核。经审查确认了职工的劳动关系时间,但对于其主张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不予确认,认定债权总金额为0元,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如债权人、债务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若无异议管理人将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