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尊敬的债权人,您好:
2018年5月4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裁定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2018年6月15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拟召开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为了确保各位债权人能够顺利参加债权人会议,充分行使权利,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会议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正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地点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附楼四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90-1号
三、会议议程
详见债权人会议须知。
四、参会须知
1、参会人员仅限于债权人(自然人本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每位债权人参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3、参会人员请于2023年9月20日、21日至山东省威海市统一路402号406室(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四楼)领取会议入场券。
4、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公布债权审查情况及会议审议事项,涉及每位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及表决权的行使,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准时到场,依法行使债权人权利。
5、参会人员请于会议当日8时30分到场,凭身份证及入场券入场。
6、由于本次会议在法院召开,进入会场前需进行安检,请不要携带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特此通知。
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6日